醫務處
1.在院長和分管副院長領導下,具體負責全院醫療質量、醫療安全、醫療搶救。
2.制定醫務處工作計劃,經院長和分管副院長同意后組織實施并督促檢查、按時總結匯報。
3.協調各臨床、醫技、護理等部門、科室間的相互關系。
4.深入臨床科室了解和掌握院內急危重病人情況,組織重大搶救和全院性會診及院外會診。
5.檢查、督促臨床科室醫療制度和醫療操作規范的執行并及時反饋,提出整改措施。
6.負責突發性災害性事故的應急處理和醫院醫療搶救小組的管理,落實臨時性院外醫療任務和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技術指導工作。
7.組織安排院長臨床科室業務查房。
8.檢查、督促病案統計室工作,定期撰寫統計分析報告,組織實施全院性的病歷質量檢查。
9.審批醫務人員外出進修、學習、培訓。
10.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人員培訓計劃,做好有關人員的業務考核工作;組織各種鑒定工作。
11.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業務技術指標和考核評定指標。
12.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廉潔行醫工作。
13.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