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會
1.認真貫徹執行《工會法》、《工會章程》和上級工會的決議和指示。
2.在院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,緊密圍繞發展醫院先進生產力,發展醫院先進文化,代表職工最根本利益開展工會工作,緊密圍繞醫院發展目標、圍繞黨委和醫院中心工作開展工會活動,根據《工會法》、《工會章程》獨立負責創造性地開展工作,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梁、紐帶和支柱作用。深入實際,調查研究,認真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發揮工會組織的紐帶作用,當好黨委的參謀。
3.發揮工會的維護職能。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,密切聯系群眾,聽取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。全心全意幫助職工解決困難,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。
4.發揮工會組織的建設職能。組織職工積極參加醫院的建設和改革,開展各級各類專業技術競賽活動;組織職工提合理化建議,推廣先進經驗,做好評選、表彰工作。
5.發揮工會組織的參與職能。團結、教育、組織廣大職工,積極參與醫院管理,發揮職代會作用,支持配合黨政完成中心工作,并代表職工參與重大決策。
6.發揮工會的教育職能。提高職工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,促進醫院文化建設。建設一支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的職工隊伍。根據醫院總體安排和職工特點,開展多種形式教育活動和文體活動,豐富職工業余生活,寓教于樂。
7.加強工會自身建設。建設一支密切聯系群眾的工會班子,提高工會干部參政議政水平。建設一支熱心為工會工作、熱心為群眾服務的隊伍。
8.負責管理、使用工會經費開支,并管理好工會財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