衢州市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
文章來源:設備科 作者:設備科 點擊數:17396 更新時間:2010-12-19
1.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,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。維修完畢后,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,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。
2.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領導。
3.對急救設備,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,而應積極搶修保證臨床第一線需要。
4.使用科室要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,并定期檢查執行落實情況。
5.定期深入科室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巡查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,防止發生意外事故。
6.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(PM),降低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。
7.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內的設備,要掌握其使用情況。出現問題時,及時與保修方聯系,對維修結果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,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。
8.做好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的維修值班,確保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。
9.保持工作區域的安全與整潔。保管好各種維修工具、儀器、防止丟失損壞。
10.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,經常性地組織業務學習,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,交流維修心得。